我自幼即好读,手中偶有点钱便都用来购书。我的第一部书便是班扬的《天路历程》。后来我又将这书卖掉购买了布尔顿的《历史丛书》,书为坊间廉价小本,不下四五十册。正值我求知欲如饥似渴之年,却苦于无适当的书可读,我父亲的少量藏书多属于宗教论战性质,而我此时已决定将来不作牧师,是以藏书大多只是稍加涉猎。父亲书中我最耽读不倦的是普鲁塔克的《名人传》,惟有在这部书上的时光最不虚抛。
这种浓厚的书癖终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进入印刷业,尽管此时他已有一子(即詹姆斯)在这行业。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较父亲强烈,惟下海当水手的念头仍未完全忘怀。考虑此事后果堪忧,父亲遂不再耽搁,立即催我去詹姆斯处作学徒。不久我对印刷一行已事事熟练。这时我开始有机会接触到好书。利用与书肆学徒相识关系,我有时竟能从那里借上一册小书,但每次必速看速还,不敢污损。有时一本书晚间借回,次日天明即须归还,这时我便一卷在手,连宵赶读,以防到时还不回去,叫人来催。
此后不久,一位名叫马修·亚当斯的商人常来我印刷所,其人的各类书籍收藏甚富,得知我好读,因邀我至其书室中,慨然将我所欲读的书惠借给我。此时我对诗的兴趣正浓,间或也稍有所作;詹姆斯以为此事倒也有些好处,对我稍稍鼓励之,因而我遂开始写时事诗,记得其中一首名《灯塔悲剧》,记船长威斯雷克及其二女海上遇难事;另一为水手歌,记海贼狄乞就擒事。两诗印成后,兄命我去市中售卖。前一种销路极佳,以其事发生未久,人们的印象尚深。这事给了我很大鼓励,但父亲对我的作诗则大加嘲笑,说作诗的人大抵都是乞丐。因此我遂绝作诗念头,实际上我即使作诗也不会成为很好的诗人;但文章对我则不同,它在我一生当中用途颇广,甚至可说是我日后的重要立身之阶。
就在这时,我偶然遇到《旁观者》的零本一册,书为第三卷。这书我以前从未见过。我把它购回反复阅读,读后心爱不已。我认为此书文字极佳,因而有意模拟它。抱此目的,我遂取其中数篇,将篇中各句所表述的意思,略加隐括,即置之一旁不顾;数日以后,不看原书而径行重述原文,方法即将隐括语中的意义,一一仔细标出,其详尽须与原作无异,用字则尽我所能,务求妥贴。然后拿我重写的《旁观者》与原文相比较,找出谬误,加以改正。我发现我的词汇仍嫌不足,或用字想字时来得吃力,而这种能力,如果我不中辍作诗的话,早应不成问题;因为经常需要寻找同意但不同音(为了押韵)或不同长度(为了音律)的词汇这件事,势必要使我时刻去追求变化,并把这类事牢记在心,渐而至于精熟。因此,我遂把若干故事改写为诗;过上一段,当原文已经完全忘却,再把那些诗改写回去。另外,我有时还把我的提要有意打乱,数周之后,待我需要足句完篇时,再对这些进行一番认真整理。我这样做是为了学会如何把思想安排得富于条理。然后,取来原作互相比较,发现种种纰漏,即加改正;但有时在某些非关宏旨的细节上,我觉得我竟较原作更稍胜一筹,因而不禁暗自庆幸,自忖将来或有望成为一位不坏的英文作家,也未可知,因为在这事上我确是不无奢望的。
正当我一心为文的时期,我读到了一部英文法,书末附有讲解修辞与逻辑的短论二篇,后者篇末载有苏格拉底辩论法范例一则。我对这个方法爱之入迷,并学着试用,于是废弃了我以前那种生硬反驳与正面辩论,而处处以一个谦逊的探询者与存疑者态度出现。我感到辩论时采用这个方法对我极为有利,但对我的对手则颇具困惑作用;因而耽之不倦,并经过不断练习而日臻精熟,这时即使许多学问高于我的人也每每为我所屈,因为辩论的结局他们常常不能预见,致陷入窘境之中而不能自拔,结果每辩必胜,而实际上不论我的能力或主张都未必如此高明正确。这个方法我曾连续用过多年,但也渐加放弃,而仅将谦逊的表达习惯保留下来;凡遇有所主张因而可能起争辩时,“当然”“无疑”以及其他自以为是的词语便很少出口;而宁可使用“我把某事理解为如此如此”;“由于某种某种理由,在我看来,或我不妨认为,如此如此”;“依我的想法某事可能如此”;或“如若我不错的话,某事可能如此”。这个习惯,我认为,每当我从事某种措施的推行,需要发表见解和说服人们的时候,往往给我带来极大便利;另外,既然交谈的目的无非为了提供情况、了解情况、使人心悦与使人乐从,因此我深愿一切好心聪明的人士切勿因自己的主观自是态度而影响自己的应有作为。因为那种态度势必要引起反感,招怨树敌,甚至使我们处处遭到失败,这时即使是一副天生的语言才能,也必无济于事。若你的目的在于提供情况,发表意见,过分自信与专断的态度每每容易产生龃龉,使人不能耐心聆听。若你的目的在于从他人获取情况和增长知识,但同时对你目前的看法却又表现得十分拘执,厌恶争辩的谦虚人们必将望望然而去之,听任你错误如故。因此,以这种态度出之,既不能为你赢得听话人的好感,也不能获得你所争取者的乐从。